编辑: GXB156399820 | 2016-04-21 |
7、本租金价已含安全生产费用,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员人身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组织实施.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伤害人),乙方应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引起争议影响甲方声誉和工程进度,甲方有权从乙方租金款项中先行扣付赔偿给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负责操作、指挥人员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办理班组人员的暂住证、劳务、计生、上岗证等手续及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拆机通知后伍天内必须进场拆运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时拆运,每延误一天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0元.超过拾天,甲方有权组织拆运,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场地无法拆除、安装,均由甲方负责).
七、其它约定
1、若塔机发生机械或电路故障等,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并确保3小时内完成.如影响甲方正常施工超过3小时,甲方有权扣除影响当班的租金.超过5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拾天租金,超过72小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租金.
2、乙方施工中应教育工人遵纪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规定.与各施工班组团结协作.若本班组吵架、斗殴的每人次予以罚款壹仟元,与其它班组吵架、斗殴、群架的,不管事由与否,每人次罚款陆仟元.
3、乙方不得容留在逃犯、逃避计生人员在工地.
4、乙方应先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塔机进场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一次性无息归还.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权拒绝操作,且应赔偿乙方人民币200元/天.
2、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违约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项目部 签订时间:200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