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04-25 |
5、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成立公司以成立之日为准);
6、纳税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三月的纳税缴费凭证和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7、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自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两份,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和业绩合同;
8、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且开具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进行信用查询打印页,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