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6-04-26 |
2019 年4月26 日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条款签署.
在甲方为获得(快速制备液相色谱等)货物和伴随服务实施公开招标情况下,乙方参加了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甲方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000.00)(以下简称 合同价 )的投标.双方以上述事实为基础,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
1、附件2)
1、本合同所指设备详见附件
1、附件2 ,此附件是合同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2、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质量及技术规格要求 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全新设备(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设备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数量符合招标标书要求,其产品为原厂生产,且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安装计划及质量控制规范;
并于 2019年7月3日前进驻安装现场;
所有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在
7 日内共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乙方产品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数量以及安装质量和进度等进行检查.甲方如果发现乙方所供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包装与运输 设备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与设备相关的运输、安装及安全保障等均由乙方负责;
设备包装应符合抗震、防潮、防冻、防锈以及长途运输等要求,对由于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腐蚀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在设备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与设备相关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四、质保期与售后服务(详见附件3) 1.进口设备免费质保1年,国产设备质保3年,其中红外光谱仪中的干涉仪(不包括分束器)、ATR附件、激光器质保
10 年,光源质保5年,临界点干燥仪质保2年(自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终身维护、维修. 2.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供货方免费提供配件并现场维修,且所提供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或经其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 3.乙方须提供一年
4 次全免费(配件+人力)对产品设备的维护保养. 4.乙方承诺在郑州设有售后服务站,凡设备出现故障,自接到甲方报修电话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保修期外只收取甲方零配件成本费,其他免费.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相关人员实施免费的现场培训或集中培训措施,保证甲方相关人员能够独立操作、熟练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设备. 6.其它:
五、技术服务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标准安装调试及
4 人次国内操作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详细技术、维修及使用资料.
3、软件免费升级和使用.
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所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