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6-05-19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须知

(一)理赔报案:

1、时间:请在发生保险事故后10日内及时通知我们,具体以条款或协议为准;

2、内容: (1)通知人姓名、电话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2)被保险人姓名、证件号码,保险合同号,保险险种、保险金额、投保日期;

(3)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现状;

3、形式:亲临公司、电话、信函、传真、营销员代办.

(二)医疗险种发生保险事故后,需到医院就诊时:?

1、就诊医院是指我们指定的医院.若我们没有指定,则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区县级)或二级(区县级)以上的医院;

2、意外伤害需急诊救治者不受上述限制,但经急救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我们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

(三)就诊注意事项:

1、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

2、门(急)诊就诊者请保留门(急)诊病历、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门(急)诊药品清单或处方;

3、如发生了住院情况,请保留《出院小结》;

4、开具诊断证明时,应有医院的有效签章(如诊断章、医务科章、住院处章、急诊章等),并请提供原件.

(四)理赔申请时效:

1、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2、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五)部分理赔申请资料的获取:

1、理赔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公司客服部门领取、公司网站下载打印;

2、门(急)诊病历、处方和门诊医疗费用收据――就诊医院的医生、门诊收费处;

3、住院费用收据、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及用药明细――就诊医院住院处;

4、诊断证明――就诊医院医生,需单独出具;

5、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处理机构出具,如: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具证明;

6、死亡证明――由医院、公安机关出具或由法院宣告死亡;

7、户口注销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8、丧葬证明――承办丧葬事宜的殡葬机构出具;

9、受益人或继承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公安机关、公证机关;

10、身体伤残鉴定书――法医鉴定中心或公司指定的医院.

(六)申请理赔时您需提供的资料 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保险事故的法定申请时效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下表: 申请项目 应备资料编号 资料内容 意外医疗门诊

1、

2、

3、

4、

5、

6、

9、

10、

17、

20、21

1、保险合同与最后一期保费的缴费凭证(保费收据或发票)

2、理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诊断证明书(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印章)

5、门(急)诊病历

6、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及其药品清单或处方 [注]

7、住院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费用结算清单及用药明细清单 [注]

8、出院小结

9 病理、X线、CT、B超等血液、影像或其他方式的检查报告

10、意外事故证明

11、死亡证明

12、户口注销证明

13、丧葬证明

14、受益人或继承人身份证明

15、受益人或继承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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