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05-30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防雷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防雷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信息共享机制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重大防雷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防雷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内容
1、防雷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治理以下防雷安全隐患问题.一是应当安装而未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已安装防雷装置但未经验收合格的场所;
二是已建防雷装置未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定期检测(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的场所,或委托不具备法定检测资质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场所;
三是经检测存在防雷安全隐患,应整改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场所;
四是未纳入信息库的防雷安全监管遗漏场所;
五是防雷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检测,防雷安全隐患被掩盖的场所.
2、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治理防雷安全制度、防雷安全设施、防雷安全隐患整改、专(兼)职防雷安全人员、防雷安全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督促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3、规范防雷安全检测行为.重点治理检测机构无资质开展防雷检测或超越防雷检测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开展检测、防雷检测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出租、不按防雷技术标准检测等违法违规检测行为.
三、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 各防雷安全责任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照整治内容认真部署,组织开展防雷安全自查自纠,委托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关台账备查.
2、排查整改阶段(8月底前完成)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进行无遗漏的排查,对违反防雷安全法规,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防雷安全隐患的,加大行政监督执法力度,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确保各项防雷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3、督查整改及总结阶段(9月前完成) 组织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对发现防雷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执法督办,并做好台账管理和工作总结.
四、其他事项 市气象局联系人:马宁 联系
电话:
85520913、85520923(传真) 地址:义乌市商城大道J7(临编)号 邮编:322000 附件1:2019年义乌市气象灾害防御(防雷)重点单位名单 附件2:2019年防雷安全责任书 附件3:防雷安全检查督查情况表 义乌市气象局 义乌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31日 附件1 2019年义乌市气象灾害防御(防雷)重点单位名单 (共34家)
1、义乌市银地润滑油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