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编号条形码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代写人姓名 受理日期 受理人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填写) 贴申请人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 光学光面照片 相片大小:48mm*33mm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 拼音姓 拼音名 民族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前往地 香港 澳门 文化程度 研究生以上 本科 专科 高中 初中 小学 其他 户口所在地 所属派出所 家庭现住址 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服务处所 职务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离婚 丧偶 申请 种类 首次申请 再次受理 过期重领 补发 换发 申请事由 夫妻团聚(携带子女)携行子女人数 人 父母投靠子女 子女照顾父母 子女投靠父母 其他 结婚时间 年月日分居时间 年月日家庭其他主要成员称谓 姓名身份证号码 服务处所 家庭住址 本人简历港澳关系人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贴港澳关系人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 光学光面照片 相片大小:48mm*33mm 性别出生日期 港澳居民 身份证号码 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号码 何时何地何 因在港澳定居 港澳联络地 址及联系电话 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贴港澳关系人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 光学光面照片 相片大小:48mm*33mm 性别出生日期 港澳居民 身份证号码 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号码 何时何地何 因在港澳定居 港澳联络地 址及联系电话 携带 子女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出生地 户口所在地123受理意见受理人(签名): 受理日期: 年月日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年月日审批意见审批人(签名): 审批日期: 年月日备注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准确无误,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的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如有变化,将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不满十四岁的申请人,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其父母或监护人须作如下声明:本人是申请人: 父亲 母亲 监护人,依法拥有对申请人的监护权,同意申请人提出申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是: 声明人签名:年月日以下内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 单位 或者 户口 所在 地公 安派 出所 意见 申请人所填各项内容: 属实 不属实 不属实的内容是: 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的理由是: 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 不属于 属于 属于的情形是: 负责人(签名)公章) 联系
电话:年月日备注:
1、国家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十六周岁以上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学校对申请人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出具意见.
2、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属于法定不批准出境情形出具意见.
3、未满十六周岁免交所在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4、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查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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