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6-06-01 |
(3)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个工作日前,逾期递交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单附言栏中必须且仅填写下载磋商文件成功后系统生成的
8 位数投标登记号,否则招投标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将导致投标无效;
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保证金递交须知 . 投标保证金、履约金的退付: 1)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的情况下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携带《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及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据(原件)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付;
(2)履约金的退付: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完成全部项目且验收合格后依据携带采购人签署的《验收报告》及递交履约金的票据到采购方财务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文件的;
(2)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