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30 |
长青股份总部基地(B区)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2年02 月28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科创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兽药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人才公寓(A区);
长青股份总部基地(B区)项目 施工图设计 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16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人才公寓(A区);
长青股份总部基地(B区) 建设单位 扬州科创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兽药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江都区舜天路与建都路西北侧 建筑面积 126380M2 建筑总高度 9.20~99.70M 建筑层数 人才公寓A区1#楼地上24层;
2#楼地上22层;
裙房地上2层;
地下2层.长青股份总部基地B区3#楼地上25层;
4#楼地上9层;
裙房地上4层;
地下建筑2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框架 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2-01-30 勘察单位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1#、2#居住建筑,分隔采暖空调居住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楼板,不应考虑装修后的状态,应为北墙传热阻的60%,并不小于0.5.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规定的5.3.1-1表格规定.
2、1#、2#节能专篇中缺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计算书中30厚岩棉,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规定的5.3.1-1表格规定.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1#、2#南向外窗不应采用Low-E玻璃,南向未设外遮阳设施,不符合第5.4.2条,且根据江苏省《节能专篇深度规定》第2.3.3条第7条,不能进行性能化设计.(A区)
2、1#、2#凸窗不透明板,专篇和计算书中交代30厚岩棉,构造做法中无此处的做法,不能有效的保证实施.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规定的5.3.2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裙房中透光Low-E玻璃遮阳系数为0.5,设计中0.4不正确,重新计算.(A区、B区)
2、1#、2#及裙房、3#、4#设计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均未按照江苏省节能专篇的样式编制,居住建筑节能专篇缺节能设计标准、围护结构的热惰性指标、东西墙体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重新出具节能专篇.
3、1#楼计算书中,体型系数0.34,专篇中0.28.
4、1#、2#楼作为居住建筑南向不应使用LOW-e玻璃,影响冬季采光,不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节能专篇应交代各向墙体的热工性能,及规范限值.
5、1#、2#设计南向窗墙比分别为0.21和0.24(导致南向不设置遮阳),计算应准确,设计应符合采光设计标准(从设计图纸分析,应为计算不准确,无固定水平遮阳处,应设置遮阳).
6、1#、2#东西向垂直遮阳,计算书中交代为混凝土板,东西方向应设置活动外遮阳.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规定的5.4.2条(本工程有自遮阳,符合规定).
7、1#、2#及裙房、3#、4#设计缺各部位的节能大样图.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1 审查人 华华、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8、10161-J09 审查人 徐静、孙润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李加恩、潘长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9、10161-J12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2012.02.28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8、3#、4#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节能专篇中、计算书30厚,构造做法60厚;
地上采暖空调地下室顶板,节能专篇、计算书50厚岩棉,构造做法60厚;
甲类建筑节能专篇中交代可再生能源利用地源热泵等,与其他部位交代不一致.设计交代应一致.
9、A区裙房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板或外挑楼板节能专篇中、计算书40厚,构造做法60厚;
地上采暖空调地下室顶板,节能专篇、计算书50厚岩棉,构造做法60厚. 给排水专业: A区: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部分用水点处供水压力大于0.20MPa,未设减压设施.设计不符合GB
50555 -2010,4.1.3. B区: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3#楼用水点处冷水与热水不平衡.不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DGJ32/J926-2010 6.2.4条规定.
2、水计量设计不符合《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GJ32/TJ111-2010, 4.3.7条第5款规定
3、热水系统部分用水点处供水压力大于0.20MPa,未设减压设施.设计不符合GB 50555-2010,4.1.3.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需说明水表采用的是具有远传功能的数字式水表,参DGJ32/TJ 111-2010,4.3.6要求.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1 审查人 华华、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8、10161-J09 审查人 徐静、孙润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李加恩、潘长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9、10161-J12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2012.02.28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电气专业: A区: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缺节能设计专篇.
2、应明确排风机的具体节电措施. B区: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功率因数补偿不符合DGJ32/J96-2010第5.1.5条.
2、电能计量设计不符合DGJ32/TJ111-2010第4.3.3~4.3.5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缺节能设计专篇.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深度应按《江苏省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编制深度规定》完善到位.
2、地下培训教室、部分强电间LPD值超标. 暖通专业: 1#、2#楼: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B区: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M-401中,地下室空调机房至各系统分水管处缺能量计量装,不符合DGJ32/J96 -2010第8.2.4条及DGJ32/TJ111-2010第4.3.8条文规定.
2、M-0051中,水管保温厚度,不符合DGJ32/J96-2010第4.3.14条文附录E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1 审查人 华华、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8、10161-J09 审查人 徐静、孙润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李加恩、潘长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9、10161-J12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2012.02.28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1、应按《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提供节能设计专篇. 锅炉房: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M-050中,热水系统缺能量计量装置,不符合DGJ32/J96-2010第8.2.5条及DGJ32/TJ111-2010第4.3.8条文规定.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2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11 审查人 华华、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8、10161-J09 审查人 徐静、孙润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李加恩、潘长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9、10161-J12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2012.02.28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地下室防火分区0-9借用防火分区0-
2、0-1及0-13作为第二安全出口,无本防火分区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计不符合GB50016-2006第5.3.12条规定.
2、1#、2#楼应考虑无障碍住房,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第7.4.1条规定.
3、四层平面设浴室包房,(3-F)-(3-G)包房未设乙级防火门.(5-A)-(5-E)包房区建筑面积超过200O.不符合《高规》第4.1.5A条.(B区)
4、专用无障碍厕所、客房仅布置平面示意,无障碍设施未表达具体,不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第7.8.2条、第7.10.1条.(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