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06-07 |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40460453.环评文件批准书查询方式http://www.cshbj.gov.cn 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审批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决定
1 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人民政府 长寿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渝(长)环准〔2017〕100号2017.11.17 批准
2 重庆j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长寿经开区新材料片区(新增用户)供气管道工程项目 渝(长)环准〔2017〕102号2017.11.27 批准
3 重庆全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项目 渝(长)环准〔2017〕103号2017.11.28 批准
4 重庆昊翔纸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昊翔纸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渝(长)环准〔2017〕105号2017.12.15 批准
5 重庆丰塑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 未被感染的医疗输液瓶(袋)回收加工利用项目 渝(长)环准〔2018〕001号2018.1.3 批准
6 重庆鑫极泰克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输送设备生产加工及安装项目 渝(长)环准〔2018〕002号2018.1.3 批准
7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长寿街镇工业走廊葛兰组团管网工程(三期) 渝(长)环准〔2018〕003号2018.01.09 批准
8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长寿街镇工业走廊新市组团园区燃气管网工程(三期) 渝(长)环准〔2018〕004号2018.01.09 批准
9 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长寿经开区晏家及八颗组团燃气管道工程(化北三支路、菩兴东路) 渝(长)环准〔2018〕005号2018.01.09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