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6-06-08 |
5、地表水 保定市境内的河流属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白洋淀流域,地表水体主要包括府河水系,另外在保定市城区北部有以泄洪、防洪为主的防洪堤河和黄花沟. 防洪堤河又名护城堤,修建于1965年,全长45.61km、顶宽5~7m、堤高2~4m,防洪堤合围面积126km2,整条大堤环绕在保定市区周围,主要作用为泄洪、防洪,保卫城区汛期安全,同时也接纳保定市工业和生活污水. 黄花沟起源于满城县,全长33km,无天然径流,是流经保定市区护城堤外的泄洪渠,主要是保定市雨季排洪、泄洪通道,也是接纳保定市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河流,在保定市东郊莲花闸处和府河汇合,最终进入白洋淀.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出水和银定庄污水处理厂出水沿黄花沟下泄,经府河进入白洋淀. 府河原为流经保定市唯一的天然河流,上游汇入一亩泉河、候河、百草沟三条支流,环绕老城区后出市,在莲花闸处有黄花沟水汇入,最终向东流入白洋淀,全长62km,流域面积781km2,年径流量1.62亿m3,是白洋淀8条主要河流之一,从60年代中期开始,府河天然水完全断流,整个水系成为市区雨、污合流管道和雨水管道的总退水渠,主要接纳保定市东、西两个污水处理厂出水及沿途排放的部分生活污水及部分达标工业废水.
6、保定市一亩泉水源区
(一)一亩泉水源保护区划分 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设置永久性标志.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一亩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保政函【2016】66号),对一亩泉饮用水源水源保护区范围进行了划分. 准保护区:北部边界以漕河为控制边界;
南部以韩村公路(省道S336)为界(控制点Z9-Z14号);
东部边界:南起江城村北(控制点Z14号)一向北经七一西路(控制点Z15号)一南尹家庄东(控 制点ZI6号)一贾庄村西(控制点Z17号)一西二环与隆兴西路岔口(控制点Z1号)、沿西二环向北过保满铁路(控制点Z2号)、至牝二环路Z3号控制点(红山庄园东侧约100米乡间公路与北 二环交叉口),此点向东北方向经周庄村西至北三环路至Z4号控 制点(周庄村北路与北三环交叉口),由Z4号控制点北延乡间柏 油路,经控制点Z5 (马坊路)继续向北至西黄村东Z6号控制点,转向西北漕河边(控制点Z7号).准保护区面积136. 58平方公里.
(二)一亩泉水源区二级保护区要求 ①禁止新建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 ②各类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 ③禁止设置城镇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转运站. ④禁止使用未经净化的污水灌溉农田,农灌用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二条 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适用国家《地下水质标准》Ⅱ类标准.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