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6-06-17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时间:2019年07月08日14时30分至2019年07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四开标室. 3.投标人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07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四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桂林路小学) 联系地址:日照市温州路1号联系人:焦利伟、王其昌 联系

电话:0633-

2952597、0633-2952170 代理机构名称:日照市恒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山东路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25楼2517室联系人:孙阳、丁敏 联系

电话:0633-8868986

十、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十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

二、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本公开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开发区桂林路小学二期电取暖改造工程.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桂林路小学.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日照市恒业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www.rzzfcg.gov.cn).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踏勘现场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5.合格的投标人 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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