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06-23 |
二、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2.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涂抹或改写. 3.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等. 4.请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5.资审通过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6.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将视为弃权处理.
三、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构成 1.投标承诺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事项承诺等;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等.
四、投标报价说明 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结算;
3.投标报价为总包价,是指标的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投标人验收合格后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价格,即包含成套的设备费、各种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等,同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要求:正、副本各一份.
六、开标:招标人会邀请公司审计部、财务部及其他专业人员组成招标评审小组开标.
七、评标和定标 1.评标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作为评标的基本依据;
凡涉及审查、评估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定标等意见,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本次招标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服务承诺、资格条件、技术指标及规格、付款方式以及招标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价格最低的即为中标单位. 3.招标人不承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能够中标,也不对中标或不中标原因作出解释;
4.招标人不向落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5.如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只有两家,评委会将视情况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
6.废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⑴未按本须知投标要求进行报价的;
⑵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⑶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
⑷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概算金额的;
⑸严重违反招标纪律的;
⑹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致使无法辨认的;
⑺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不同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⑻投标文件存在缺项、漏项的;
⑼评委委员会评议认为构成废标的其他情况;
⑽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若认为本招标过程中存在有违 三公 原则,可向监标人书面投诉(只接受书面投诉);
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钟油坊路与和平路交口百大周谷堆办公楼4楼 百大周谷堆监察室.
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并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重要的澄清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合同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