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6-06-27 |
适当调整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保障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落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加大生态用地保护力度,保障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结合张滩镇实际编制《张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三、规划调整任务 根据张滩镇土地利用现状及 十三五 发展需要,落实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下达给张滩镇的主要控制指标,因地制宜,确定如下规划目标.
(一)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根据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确定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张滩镇范围内各类用地,对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进行布局优化;
(三)结合县级规划调整完善中的 三线 划定成果,落实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结合土地用途区、建设用地管制区与 三线 的对应关系,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建设用地管制区的面积与布局;
(四)对县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中所列的与本镇有关的重点建设项目,做好用地安排.
(五)落实好与陕南移民搬迁规划及有关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的衔接;
(六)提出本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四、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2017年5月8日公布).
(二)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2月);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土资发[2016]67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6、《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7、《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三)技术标准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
(四)相关规划
1、《汉滨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
2、《安康市汉滨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2020年)》;
3、《安康市汉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4、《安康市汉滨区 十三五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