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06-28 |
四、奖励政策 对符合美丽乡村验收标准的村庄进行奖励,以村庄户籍人口500户为界定,按照500户以上村庄50万元、500户以下村庄3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以上实施内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全区按照全市整体部署、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推进此项工作.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区新农办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意见,统筹各项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对各镇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镇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镇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确保年度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2.集成政策,形成合力.各镇政府要按照每年至少15%的比例确定当年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名单,并根据村庄实际确定实施的建设项目.区相关部门要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为重点,集成政策、集中项目、形成合力、统筹推进.要建立村庄规划员进村指导制度,统筹村内各项工程建设时序.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对已建成 北京美丽乡村 的村庄将给予奖励.区相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理和验收机制,严禁套取、挤占、挪用资金. 3.广泛宣传,调动主体.建设美丽乡村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在工作推进中,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农村居民自觉自愿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提升环境的同时提高农民收入.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需的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