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6-06-30
关于开展2018年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科技企业培育,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杭州市科委现决定开展2018年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工作.

现将余杭区企业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在余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林牧渔业的科研开发和种植、养殖以及加工农业科技产品的企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注册经营一年以上,有相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科研、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

2. 企业的主导产品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其中农业科技产品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3. 企业重视新产品的开发和新技术、新成果、新设施的引进与运用,用于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2%以上,主持承担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项以上;

4. 企业重视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注重产学研合作,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

5. 企业环保行政审批手续完备,在产品研发、生产经营过程中环保达标.

二、申报要求 采取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 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 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网上打印,七份)以及附件材料(一份,A4纸白皮封面胶装)和电子版上报余杭区科技局. 附件材料包括:上年度及申报前一季度企业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税务登记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技术、财务、管理制度等;

企业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证书;

企业承担科技项目证明材料;

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证明等材料.

三、认定要求 区科技局将严格按照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条件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单位,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察看、出具推荐认定意见、公示七天、完成网上审核,并正式行文上报市科委. 在区科技局推荐认定基础上,由市科委下达认定文件,并统一授予"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称号.必要时市科委还将对区科技局推荐认定的企业进行实地抽查.

四、截止日期 各企业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8月17日.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报余杭区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临平东湖中路239号413室) 联系人:沈丽芬 联系

电话:86145635 附件: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5日 附件 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代码: 企业法人联系

电话: 电子邮件:传真: 企业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年月日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是认定杭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重要文字依据,填写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

二、填写说明(如表格栏目空间不够填写,请用附页) 1.企业名称不能简写,要与公章一致;

必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企业法人代码:按统计部门有关标准填写. 3.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指从事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研究、试验发展、设计与试制、推广示范的研究开发活动. 4.技术性收入:指企业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工程设计和承包、技术出口、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中试产品的收入. 5.总收入:由企业技术性收入、农业科技产品收入、一般产品收入和技术性相关贸易收入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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