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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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jlbank.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0255776XN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 J金融业―J66货币金融服务 .根据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 J66货币金融服务―J6620货币银行服务 .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
代理销售黄金业务;
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外汇借款;
外币兑换;
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股权及股本变化情况
1、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共有股东12,547户,其中外资股1户,持股比例为16.98%;
国家股11户,持股比例合计8.98%;
国有法人股12户,持股比例合计37.09%;
非国有法人股122户,持股比例合计31.10%;
自然人股12,400户,持股比例合计5.72%;
其他股1户,持股比例为0.13%.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韩亚银行 1,200,000,000 16.98% 境外法人
2 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837,849,726 11.86% 国有法人
3 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7,000,000 11.14% 国有法人
4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3,867,422 9.96% 境内非国有法人
5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3,700,000 4.30% 国有法人
6 吉林市金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26,223,090 3.20% 国有法人
7 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 180,000,000 2.55% 境内非国有法人
8 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41,728,905 2.01% 国有法人
9 北京华夏建龙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133,072,335 1.88%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 苏州市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0 1.7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计 4,633,441,478 65.56% -
2、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吉林银行的前身是长春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春市商业银行 ).长春市商业银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西安等19个城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通知》(银发[1996]88号),经中国人民银行以《关于长春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函[1996]254号)、《关于筹建长春城市合作银行的批复》(银复[1997]175号)及《关于长春市商业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1997]516号)批准,由长春市57家城市信用社原股东及长春市财政局、吉林省金银珠宝首饰总公司和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1998年9月1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1,912.33万元. 2007年1月,根据长春市商业银行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吉林银监局《关于长春市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监复[2006]489号),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10名投资者入股长春市商业银行,长春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由11,912.33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62,912.33万元人民币. 2007年10月,根据长春市商业银行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和200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长春市商业银行更名并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辽源市城市信用社的批复》(银监复[2007] 448号)、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吉银监复[2007]233号)、《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监复[2007]231号)、《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监复[2007]237号)、《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开业的批复》(吉银监复[2007]238号)等,长春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吸收合并吉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股吉林银行,吉林银行注册资本由162,912.33万元变更为342,207.52万元. 2008年12月,根据吉林银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银监会关于吉林银行吸收合并四平市城市信用社等四家城市信用社的批复》(银监复[2008]424号)、《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吉银监复[2008]79号)、《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监复[2008]274号),吉林银行吸收合并四平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和松原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白山市财政局、通化市财政局、四平市财政局、松原市财政局募集股本,共计增加资本63,490.10万元,吉林银行的注册资本由342,207.52万元变更为405,697.62万元. 2009年1月,根据吉林银行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2008年第二次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吉银监复[2008]291号)、《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监复[2008]343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八家投资者入股吉林银行,吉林银行注册资本由405,697.62万元变更为530,697.62万元. 2010年5月,根据吉林银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吉林银监局关于吉林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吉银监复[2009]359号),长春卓展时代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