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6-07-02 |
2、招标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
(七)《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十)《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十一)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3、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GB2(2)级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人员,须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法人近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3.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6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 3.7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8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分包. 3.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建造师及项目部成员,招标人将核查中标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组建项目部,并对项目部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每日到岗情况进行考勤记录.如发现项目部人员与投标时不符,或者不到岗、严重缺岗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整改不合格的,除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按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外,招标人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10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平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严禁挂靠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踏勘现场: 4.1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需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