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30
广东省2019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我省落后产能关停退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造纸、印染、制革、铅蓄电池、铜冶炼、铅冶炼、小火电、陶瓷等12个行业为重点,着力推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工业能耗方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 1. 明确工业能耗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12个重点行业,全面梳理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以及2018年能耗不达标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实现节能监察执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覆盖,明确2019年节能监察执法企业清单、工作要求和时间表. 2. 落实工业能耗限额监察.以企业能耗限额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节能监察执法.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

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

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3. 严格贯彻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我省的规定,对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新修订的,按照修订的版本执行,下同)淘汰类的产能,严格贯彻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表1:我省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能耗执法) 序号 重点行业 工作要求

1 钢铁 执行以下3个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6-2013),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50-2015),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17),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2 水泥 执行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12),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3 电解铝 执行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4 平板玻璃 执行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5 造纸 执行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825-2015),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6 印染 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我们将综合运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7 制革 执行合成革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6887-2018),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8 铅蓄电池 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我们将综合运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9 铜冶炼 执行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48-2014),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10 铅冶炼 执行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0-2014),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11 小火电 执行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8-2017),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12 陶瓷 执行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2-2013),如超限额将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关停退出

(二)环保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1. 明确环保方面推动产能退出工作清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实现执法 三个全覆盖 ,即12个重点行业全覆盖、重点监管执法企业清单执法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执法全覆盖.清查梳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企业违法排污情况,对12个重点行业环境违法处罚情况进行梳理,明确重点监管执法企业清单、工作要求和时间表.对尚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排查巡查力度,形成日常巡查动态企业清单. 2. 加快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19年底前,深圳、珠海、东莞、中山等市基本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广州市基本完成每小时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3. 严格环保执法.聚焦12个重点行业和练江流域、茅洲河、广佛跨界等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统一要求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表2:我省重点行业淘汰要求清单(环保执法) 序号 重点行业 工作要求

1 钢铁 (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钢铁炼焦项目.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钢铁炼焦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 (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钢铁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 (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2 水泥 (1)《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水泥行业现有企业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别排放限值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3 电解铝 (1)正在开展《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编制工作,待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4 平板玻璃 (1)正在开展《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待标准印发后遵照执行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5 造纸 (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造纸项目.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造纸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 (2)石马河、淡水河、练江、茅洲河流域内造纸和纸制品等重点控制行业,执行《石马河、淡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051-2017)、《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规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

6 印染 (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造纸企业.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造纸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 (2)根据《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练江流域水污染整治指示精神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1月1日起,练江流域园区外印染企业全部停产退出 (3)石马河、淡水河、练江、茅洲河流域内纺织染整等重点控制行业,执行《石马河、淡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051-2017)、《茅洲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30-2018)规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

7 制革 (1)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长期监管执法机制,严查手续不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型制革项目.对已淘汰关闭的小型制革项目开展回头看检查 (2)根据《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淘汰燃煤锅炉

8 铅蓄电池 (1)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其他中小型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

9 铜冶炼 (1)正在开展《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编制工作,待标准印发后遵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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