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6-07-11 |
四、时间节点 质量品牌创新专项行动2月份启动,11月中旬完成工作任务,12月份总结交流.其中,区域品牌培育等工作可做跨年度计划,设立年度目标,完成年度任务. 2月印发《关于加强2014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
2月至3月,重点指导地方和行业落实工作安排,制定实施计划,3月份底印发《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知识产权推进计划》和《关于开展产业聚集区域品牌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4月至11月,指导各有关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其中6月底和11月底进行小结和总结报送);
12月份开展经验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