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6-07-14
福建泉州市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201 年月日的股东(会)决定(决议),现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三十一条原来为:公司经营期限为8年,自2005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19日.

现修改为:公司经营期限为8年,自2005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19日. 其余未涉及的条款不变.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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