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6-07-17 |
3、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对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谈判过程中的承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详见附件七-附表2《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为有效报价供应商;
没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列入报价范围.
4、最终报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报价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并启封最终报价. 谈判过程对采购文件需求(包括品目、规格和数量等涉及的价格变动因素)没有作出改变的,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若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首次报价作为最终评审价格.
5、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供应商报价货物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均视为质量相等;
报价供应商的服务符合邀请人谈判文件需求的,均视为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出现两个或以上最低价时,由谈判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6、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书,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报价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三)评审报告
1、谈判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
2、本中心和谈判小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 十
四、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的实施 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