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6-07-19 |
三、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征收面积:约6.5万平方米.
(二)征收户数:约430户.
(三)涉及到的被征收单位:国资局、地税局(原城关税务所)、工商银行、县社(华洋制衣厂、原一棉厂家属院)、粮食局、商贸集团(食品公司家属院)、新瑞集团(嘉华油脂)、清泉街道办事处(北街、北关、原冠城镇供应公司)及社会零散户.
四、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评估办法
(一)补偿方式 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1.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补偿方式.
(二)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非住宅房屋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以所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人进行产权调换.双方结清差价后,该产权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归被征收人所有. 3.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三)评估办法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
五、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单套建筑面积、套数、价值认定、标准和选房顺序
(一)产权调换安置地点 在本征收区域内就地集中安置.
(二)产权调换户型、面积 1.产权调换户型有6种(住宅),面积分别为65平方米、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110平方米、120平方米(以房屋实测面积为准). 2.产权调换房屋原则上按临近户型进行安置. 3.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面积超出最大安置户型的可调换两套住房. (1)可选择一大一小,其中一套为最大户型,另一套为剩余面积的临近户型;
也可按以上两套面积之和任选两套住房. (2)只调换一套的,剩余面积按选择货币补偿找差价.
(三)产权调换房屋套数
1、住宅房屋:550套.
2、门市房屋:130套.
3、以上房屋套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认定 1.住宅楼 (1)产权调换房屋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双方结清差价. (2)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面积与临近户型面积的相差部分按2000元/平方米计算. (3)超出临近户型的面积按照征收决定公布之日,同区位普通商品房备案价优惠8%计算. (4)产权调换住宅楼没有楼层差价(临近户型以内的面积). 2.储藏室和车位 (1)储藏室和车位二者选其一. (2)储藏室调换价格为1100元/平方米;
车位调换价格为1400元/平方米. 3.门市 (1)价格:产权调换房屋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双方结清差价. (2)户型:产权调换门市房屋,应服从本征收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五)产权调换房屋标准 1.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2.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房屋质量安全标准. 3.产权清晰.
(六)产权调换房屋选房顺序 产权调换房屋按交房验收的先后顺序进行挑选.
六、过渡方式和相关补偿
(一)过渡方式 过渡方式以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为主,以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为辅.
(二)房屋征收的相关补偿 1.搬迁费 按主房合法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支付. 2.临时安置费(住宅、办公、生产、仓储用房) (1)补偿标准:按主房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7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