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6-07-22

2 文件和记录 2.1 文件和记录控制程序 是《工厂检查要求》的第1个文件化程序. 2.2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4个月. 2.3 对于《工厂检查要求》第2.4条所列认证产品的档案,在证书到期后仍需保存12个月以上. 2.4 工厂应保留获证产品的经销商和/或销售网点信息或销售信息,并在需要时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 2.5 工厂应保存认证产品的出入库单、台帐.

3 采购与关键件控制 3.1 需控制的关键件至少应包含认证规则所列明的关键件. 3.2 供应商并非经销商、贸易商或中间商,而是关键件的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厂. 3.3 《工厂检查要求》第3条适用于采购的关键件;

对于自制的关键件,适用《工厂检查要求》第4条. 3.4 关键件的检验或验证控制程序 是《工厂检查要求》的第2个文件化程序,程序中的检验要求指工厂在采购文件中所明确的关键件技术要求,程序中的验证要求至少包含验证所采购关键件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供应商等. 3.5 为确保入厂关键件的质量特性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工厂检查要求》第3.2.2条推荐了4种合适的控制质量的方式.工厂可选择任意一种方式,也可选择组合型的控制方式. 3.6 若选择《工厂检查要求》第3.2.2a)条的控制质量的方式,在关键件的证书失效时工厂应: 1)若证书的失效与关键件的质量无关,则工厂可继续使用证书失效前生产的关键件;

2)若证书的暂停或撤销与关键件的质量有关(或可能有关),则工厂应对关键件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关键件的质量问题是否影响整机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如暂停采购关键件并对其供应商重新评估、暂停存在问题的整机出厂、对已经出厂的存在问题的整机进行质量追溯,按《工厂检查要求》第7.3条的要求及时通知认证机构等. 3.7 《工厂检查要求》第3.2.2b)条的控制质量的方式适用于单批进货或订单式采购的关键件,本条中的 认证机构的规定 与下一条中认证机构关于 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的要求相同. 3.8 《工厂检查要求》第3.2.2c)条的控制质量的方式适用于频繁采购或多批进货的关键件,本条中认证机构对于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的要求可在CQC网站的客户界面查阅;

在获证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如国抽地抽不合格、监督抽样检测不合格)时,工厂应主动分析是否与关键件的质量有关,若有关则应及时调整对关键件的管控方式. 3.9 《工厂检查要求》第3.2.2d)条的控制质量的方式适用于具有成熟、稳定、并经多年实践证明是可行的供应商及关键件控制体系的工厂,该种控制方式的核心是控制效果不低于前三种控制方式.对于有意采取此种控制方式的工厂,应向认证机构提交其控制方案(在拟实施控制方案前至少3个月提交);

控制方案应围绕控制效果(即采购关键件的质量特性持续满足认证要求)拟写,并提供有关实施记录;

在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工厂即可按照其特有的控制方式运行.

4 生产过程控制 4.1 特殊工序是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工序.通常,对最终产品的符合性和一致性有重要影响的产品结构和关键件的生产、制造工序,也应重点加以控制. 4.2 工厂应对特殊工序进行识别并实施有效控制.识别方法如在工位上挂牌、在工艺文件上做标识使相关人员知道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等. 4.3 对特殊工序的控制内容及资源的要求有: 1)配备必需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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