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6-07-26 |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试运行1个月以上,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50%合同尾款.为方便办理划款手续,采购人可以将第一期万位以下的金额款项划入第二期支付(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付款方式).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4)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一、项目基本要求 供应商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所有货物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进货确认函、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所有软件必须是正版. 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设备如在实际供货时已停产,又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设备,则按违约处理.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则按违约处理. 供应商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性能、配置参数等不能低于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号的条款为关键参数和要求,投标产品不满足标注 号的任一条款,将作为无效投标.各供应商需对招标的所有技术参数要求做详细应答.技术参数响应表中简单答复 满足 、 符合 及复制用户需求书等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的系统产品应为国产成熟的、稳定的商用产品,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告发出一周内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按照招标用户需求标注 号的以及采购人认为需要测试的技术指标进行测试(测试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并需在办理第一期合同款支付手续前结清),不能提供产品进行测试或不能通过技术测试的视为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拒收货物,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由于本项目是全市三防遥测系统改造项目,属于后续项目,为保证整个改造项目顺利进行,尽快发挥前期项目效益,整个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或不能达到要求(经采购人确认,非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延误可除外),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继续实施或完善本项目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前垫支.由于各方实施成本不同,采购人聘请第三方所实施分项的费用不受供应商在该分项的报价限制. 为确保更新后的遥测站设备和三防指挥系统无缝接入中山市水务局原有水文遥测系统和三防指挥系统,实现所有设备的协同工作、统一调度和管理,在本项实施过程中,会涉及新旧2套水文遥测系统开发公司、三防指挥系统开发公司和相关维护公司的技术配合,特别是在对接原软件平台开发时所需的技术接口、格式和数据互享等的核心参数,因此,由此产生的(或所需的)接口开发费、交通费、技术咨询费、通信费和配合费等费用已经包含在本标价格之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是改造项目,是对现有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不影响原有测站、市水务局中心站和12个镇区数据接收分中心正常运作:主要涉及中顺大围工程管理处、大涌镇水利所、小榄镇水利所、南区水利所、三乡镇水利所、三角镇水利所、东凤镇水利所、坦洲镇水利所、大涌口水闸、灯笼水闸、马角水闸、联石湾水闸等分中心.如实施过程中确需中断信号,必须在1小时内恢复信号.在中断前要先知会市水务局和相关周边镇区,并约定中断的时间,在得到市水务局和相关周边镇区同意后方可实施新增和改造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质保期内,如果因本项目实施而引起原有设备损坏、丢失,或造成测站工作不稳定,或数据接收中心(含市和受影响镇区)软件系统数据传送和接收出现丢包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及时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对超过24小时仍无法修复的故障,发标人有权聘请中标供应商以外的公司进行应急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信号接入市水务局和各镇区分中心时,如需软件开发公司和相关维护公司进行额外技术配合的(特别是涉及多个单位的分中心软件配置修改、技术接口、格式和数据互享等的核心参数),由此产生的(或所需的)交通费、技术咨询费、通信费和误工费等费用包含在本标之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 受灾害天气影响,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现场可能不具备施工条件,因此本项目随时可能被延迟或中断实施,中标供应商要做好各项的准备,采购人不会因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为明确要求,其他标注 号的条款罗列如下(条款的具体要求见所在章节的具体内容): 1)遥测终端机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要求见有关章节) 2)测咸探头技术参数(具体要求见有关章节) 3)售后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见有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