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7-27 |
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师范大学组织的招标活动;
2.凡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国家法律制约和保护;
5.凡参与此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除投标供应商有特别说明外,均视为接受并遵守本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活动细则由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为独立法人,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3.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4.提供的产品必须附有原始生产厂家的质保书及产品合格证,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采购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赔偿.
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8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15:00. 3.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14-403室4.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8日15:00始(2)地点:在我校招标办会议室(泉山校区14-406室)
四、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报价表:注明型号、规格、技术指标.如所投产品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必须在投标书中注明;
(2) 相关服务:明确最快供货时间、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相应的有效印章. 2.投标报价及投标范围 无论是国内供应还是国外供应的货物投标价格,都应报货物递送到询价文件规定的实际交货地(买方指定的最终用户学校的校园内)的价格,应包括运保费、税费、材料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
五、成交原则 1.询价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询价小组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一般采取"同质比价,同价比质"的原则选取中标者;
3.学校监察、纪委、审计对询价全过程进行监督;
4.采购人视询价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成交人;
5.报价以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为准.在此前提下,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为准;
6.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1)采购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成交通知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七、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