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6-07-30 |
(二)补贴台数.一户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即1台拖拉机或1台自走式机械和3台作业机具.其中补贴的微耕机数量不超过1台;
补贴的指针式喷灌机械数量不超过2套(每套以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为一个计数单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中心支轴或机车〔头〕不得单独补贴);
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大型挤奶机数量不超过1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补贴机械可不受补贴台数限制,经旗县农机主管部门研究,书面报备旗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见我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附件2).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
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牧民及牧民生产经营组织购置畜牧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资金定额补贴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资金累加补贴20%;
自治区财政资金单独补贴的,按照不高于上年平均销售价30%测算,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实行末台补贴的,即结余资金不足补贴一台,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单补一台;
也可以对末台进行累加补贴,但总补贴比例不得超过50%.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进行.继续施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定额+比例 模式,防止个别产品补贴额过高情况发生.
四、资金分配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覆盖全区所有农牧业旗县(场).自治区综合考虑各盟市农作物播种面积、牲畜头数、农村牧区人口数量、购机需求、绩效管理等因素,确定各盟市资金规模,下达补贴资金.自治区一次性将补贴资金下拨盟市,盟市结合地方实际,按时下达到旗县财政专户,通过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分配实施.盟市要合理确定资金下达批次,搞好补贴资金季节性均衡分配,特别是保证秋收机械化生产旺季资金需求;
并有效调剂旗县之间的资金余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安排向自治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三年行动计划示范区、基地建设倾斜,优先保证十大行动机械装备补贴. 自治区财政牧民购置畜牧业机械补贴资金安排在33个牧业旗和21个半农半牧旗县.海拉尔农牧场、大兴安岭农牧场、兴安盟农牧场、乌拉盖管理区按旗县建制对待,接受所在地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指导和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五、工作程序 继续施行 开放购机、先购后补、持据申请、简化办理 做法.具体流程:
(一)发布通知.自治区及以下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通知.
(二)组织投档.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审核,集中公布投档产品信息汇总表.原则上每年投档次数不少于两次.
(三)开放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先购机后申请购置补贴,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自治区农机生产企业和区内外安装类挤奶机生产企业可继续直销配货.凡申请补贴的购机者,须向供货企业索取发票和所购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附件3),供购机者户籍所在旗县农机主管部门核实.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实现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通,年度间系统切换有序衔接,方便购机者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