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6-08-03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常住建〔2017〕2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工人宿舍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安委会和住建部门有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建筑工地工人宿舍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并就有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建筑施工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工人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落实宿舍安全管理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开工前编制的现场安全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宿舍安全文明管理网络,落实专人做好宿舍管理工作.建设及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检查与教育,规范开展宿舍管理.

二、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宿舍安全管理 1.工地生活区必须合理布置,满足消防、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包括防火间距等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搭建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O;

单层临时用房长度不应超过30m,房间数不应超过8间;

双层临时用房长度不应超过22m,房间数不应超过6间;

宿舍内严禁私自隔建. 2.办公、生活区的消防设施,必须按规范要求配备到位,并始终保持完好.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O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设置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

所有临时用房不得设置防盗栅等一切影响人员逃生的障碍物;

所有临时用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严禁将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宿舍内. 3.生活区的用电及用气管理应进一步加强,做到安全规范使用.生活区电气线路要由专职持证电工接线布线,规范铺设,做到合理配电,电箱内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

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电吹风、热得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并为每间宿舍安装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负载识别器)和漏电保护装置;

需要使用空调的必须在临时用电方案内进行体现,并单独铺设线路;

应定期安排专职持证电工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食堂用气应由专人具体负责,液化气钢瓶应放在通风的地方,与灶具保持80公分以上的距离,定期要对胶管、减压阀等设施进行检查,每次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钢瓶角阀,防止发生漏气;

要到正规的供应站点购买瓶装液化气. 4.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管理要进一步重视,杜绝脏乱差现象.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地现场情况规划建设必要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并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减少蚊蝇、老鼠、蟑螂的孳生及异味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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