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9-08-04
沈北生态环境分局拟对沈阳金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对沈阳金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21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

电话: 024-88085618 联系地址:沈北新区辉山农业高新区明珠路1号大厅环保窗口(110164) 沈阳金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沈阳金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大辛二社区80号

三、建设单位 沈阳金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辽宁金紫检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为了满足沈北新区及周边地区对建筑材料的需求,沈阳金隆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财落街道大辛二社区80号建设工厂.项目主要由2栋生产车间和其他配套设施组成,总占地面积为5000O,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和房屋为租赁,总建筑面积为3500O,项目建成后年产EPS板77.6吨.

六、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预测环境影响主要是营运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拟采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EPS板生产发泡、定型、切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引至房顶有组织达标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以上)处理后经1根35m高烟囱排放.

2、项目废水不外排.

3、项目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须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

4、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废边角料、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处理后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