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6-08-10 |
9、乙方所需的全部工作装备和耗材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10、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树苗枯死或毁坏、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乙方补种或直接责任人赔偿.
11、管护交接时间:中标后,由甲方根据绿化移交进度,另行通知进场时间,并按实际养护期结算费用.
12、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严禁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中标通知书;
(二)招标文件;
(三)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四)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合同期限和合同金额:
1、合同期限时间为20个月(自2017年3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
2、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零伍万捌仟伍佰叁拾伍元整($1058535.00).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工具、耗材、管理、保险、利润、劳保、垃圾清运、各种税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每月考核、每半年付款
1、每半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标价/20*6(考评分85分(含)以上不扣也不加,低于85分的根据分数情况扣除季度款的16%--50%.)(如果开发区有最新文件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2、服务期满后要配合甲方和新中标单位办理移交手续,最后半年费用验收审计后支付.如乙方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最后半年费用中扣除.
3、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由财政部门凭正规发票在每半年直接向乙方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2、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按照《吴江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甲方对乙方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打分,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养护费用.
4、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
5、乙方在被确定后有二个月试用期,在此期间由甲方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投标响应内容的落实情况,主要对乙方所承诺的人员、设备、仓库等必备条件检查落实情况.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则甲方将可以终止合同.
6、若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因将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或违反《吴江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见合同附件2)等有关规定而被解除承包合同,则改由该标段排名其次且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养护;
如排名其次的单位已经有中标标段的,则改由排名第三且符合要求的单位养护该标段,以此类推;
或者重新招标确定中标单位,由新的中标单位承接该项目的绿化养护管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