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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7.47 0.4 苏州荷塘月色省级湿地公园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北靠太阳路,西临通天河,东依广济北路,南以湖岸大堤为界. 0.83
0 0.83 13.7 望虞河(相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 相城区内望虞河及其两岸100米. 2.81
0 2.81 2.9 漕湖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漕湖水域. 8.81
0 8.81 12.7 本项目附近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太湖(相城区)重要保护区,其距离为400m,因此本项目不在上表所列的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生态红线区域的功能产生影响. 重要湿地管控要求: 二级管控区内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围)垦湿地,放牧、捕捞;
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
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
挖砂、取土、开矿;
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
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
引进外来物种;
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不会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无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且本项目不在二级管控区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生态红线区域的功能产生影响.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地除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达标外,其余三项污染物均未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后不排放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零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属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
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以上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外排污水处理厂;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关于工业项目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相政办[2015]79 号)项目准入制度 负面清单 禁止发展产业:电镀行业、化工行业(浒东化工集中区除外)、印染行业、家具行业(北桥家具产业园,渭塘镇渭西村级家具集聚区,望亭迎湖、宅基村级家具集聚区、阳澄湖镇家具产业园除外)、化危品仓储(浒东化工集中区除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属于电镀、化工、印染、家具、化危品仓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区域准入制度. 所以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苏州市望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固体废弃物零排放,符合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