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6-08-15 |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18年11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未按要求张贴危废标识标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你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油漆废气未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海安市环境监察大队2018年11月26日调查冷先法《调查询问笔录》、2018年12月20日海安市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现场照片为证. 我局于2019年1月10日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在规定期限内,你单位积极整改,于2019年3月1日在《扬子晚报》上公开致歉,承诺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符合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予以减轻情节,我局采纳. 以上事实,有我局2019年1月10日《行政处罚告知书》(海环罚告字〔2019〕11号)及《EMS邮政特快专递回单》,2019年3月19日海安市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现场检查记录单和2019年3月1日《扬子晚报》登载的《江苏耀烨家具有限公司公开致歉承诺书》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
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万陆仟元;
合计罚款人民币柒万贰仟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政策法规科领取海安市非税收入缴款联系单到指定的银行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如不及时履行行政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被评为黑色企业.黑色企业将受到不予银行贷款支持、差别水电价等惩戒,同时将记入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记录.此不良信用将保持一年不能修复. 收款银行:海安市农村信用合作银行营业网点 帐户:海安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执收单位名称:海安市环境保护局 执收单位代码:011012001 收入项目名称:环保罚没收入 收入项目执行码:210439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如皋市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0日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