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6-08-15

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江苏省南通师范第一附属小学 ;

联系人: 季主任;

电话:13515201177 .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沈红英;

联系

电话:13921675218;

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江苏省南通师范第一附属小学 2018年5月25日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说明 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本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询价采购活动. 2.该次采购询价活动及因本次询价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取得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询价文件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而且报价人不得在询价活动结束后针对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取得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该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 崇川教育网(http://www.ntccjy.com/) 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 崇川教育网(http://www.ntccjy.com/) 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询价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四、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询价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实地察看有关现场和对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供应商为响应本项目竞标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答复. 5.勘察现场的联系人: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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