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6-08-15

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

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强 联系

电话:0513-85308786 公管办联系人:刘工联系

电话:0513-81069848 监督联系人:党风室 联系

电话:0513-85609792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座801室 联系人:包敏 联系

电话:0513-855025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 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tgz.gov.cn/gzqrmzf/zfcg/zfcg.html网) 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后之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询问或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

未提出询问、质疑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询问、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投诉.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 港闸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ntgz.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供应商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招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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