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6-08-16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河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书林 联系

电话:0411-89706122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联系

电话:0411-89867668 传真:0411-8986766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监督

电话:0411-89873117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23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序号 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庄河市教育局长岭镇中心小学暖气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合格供应商的 资格条件 详见谈判邀请函. 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详见谈判邀请函.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邀请函.

3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4 样品要求 本次采购不须提供样品

5 项目要求 1.项目工期:2016年10月25日前. 2.质量标准:合格. 3.项目地点:庄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剩余百分之五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注: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预付款保函是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6 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及谈判前程序 最高限价:19.36万元,谈判保证金:0.38万元. 说明: 1.超过最高限价的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2.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9:30时. 3.谈判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账户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且需标注 谈判保证金(政采ZH-2016-166) 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建行行号:105222091609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或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或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友情提醒:请供应商同时携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银行电汇回执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一份)

7 谈判小组人数 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

8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1. 谈判响应文件一式4人,正本1份,副本3份. 2.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胶封,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正本(1份)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3份)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且在包封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

9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确认成交后,要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其谈判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单位账户电汇或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且需标注 履约保证金(政采ZH-2016-166) 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户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建行行号:105222091609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携带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9室办理. 注: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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