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9-08-04
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二一八年六月十八日,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巨野县组织召开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由环评报告编制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环保设计单位―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会议期间,验收组现场检查了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验收报告编制的汇报.验收组成员详细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位于菏泽市郓城县煤化工业园区(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内),公司原有年产100万吨干燃焦炉生产系统,为实现节能减排,使烟气达标排放,对干燃焦炉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000m2,新增一套干式SCR 脱硝+氨法脱硫装置,对干燃焦炉烟气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治理,确保达标排放,脱硝、脱硫剂为20%的氨水,配备了2个氨水储罐. 项目劳动定员9 人,全部为公司现有职工,无新增劳动定员.企业年生产天数365 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 年4月公司委托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郓城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 年5月11日以郓环审[2016]35 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建成投产.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700693120979N001P.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通过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18 年5 月3 日~5 月4 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报告编号:HL-Y20180419-001).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 3018万元,环保投资为 301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焦炉烟气的脱硫、脱硝工程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环评批复的内容基本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脱硫脱硝系统产生的水循环使用,废气处理过程中有水蒸发损耗(3.2t/h),定期补加,无废水产生.

(二)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100 万吨干燃焦炉生产系统产生的干燃焦炉烟气,废气经一套SCR脱硝系统+余热锅炉+氨法脱硫系统处置后通过一根70m 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氨储罐的氨呼吸气及脱硝、脱硫装置的氨无组织挥发.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氨水泵、循环泵、氧化风机、硫铵输送泵等,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安装减振垫与厂房隔声、引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四)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副产物硫酸铵和更换下的催化剂.硫酸铵外售;

废旧催化剂由催化剂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编制了相关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三级防控体系,氨水罐区设立了围堰和事故水池.

2、在线监测设备 根据环评内容和批复要求,烟气排放筒安装了一套废气在线监测装置(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及温压流等参数),

3、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现场核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环评及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为94 %,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 本次验收未进行废水监测,验收监测报告未给出去除率.

2、废气 本报告未对环保设施进口浓度时行监测,未给出其去除效率.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处理率为100%.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

脱硫脱硝系统产生的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焦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6.3mg/m3,小于标准限值30mg/m3;

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6mg/m3,小于标准限值50mg/m3;

氮氧化物的最大浓度为54mg/m3,小于标准限值500mg/m3;

烟气黑度未检出;

氨最大排放速率1.3kg/h,小其标准限值75kg/h.焦炉废气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中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氨最大浓度为0.5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5mg/m3.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在61.1~64.7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测定值在52.0~54.5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中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均得到妥善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SO

2、NOx 的排放总量分别为12.

79、146.61t/a,能够满足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各类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进行了合理处理处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 建设单位并配合检测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认真落实"后续要求"、完善验收程序、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环保部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

六、后续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

1、加强烟气应急排放口(原烟囱)的管理,明确其标志.

2、加强氨水罐、氧化罐等呼吸气中氨的控制与管理.

3、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标志,补充物料管线走向.

4、补充关于公司无环境信访及环保违规的证明.

5、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各种环保台帐、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检修、自主监测计划等.

(二)验收检测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1、进一步核对监测方案,完善监测因子,校核检测数据,补充处理单元参数和进口浓度,给出废气治理措施的去除效率.

2、进一步验证工况的有关记录,完善监测工况材料.

3、详细调查项目实际建设、调试运行情况,对照环评文件和批复内容核实变化情况;

进一步核实项目投资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4、补充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污染物排放许可等内容.

5、规范完善验收报告文本、

图表及附件等.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信息见验收人员名单表 验收工作组 二一八年六月十八日 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名单 2018年6月18日类别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签字建设单位 刘凤伟 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红亮 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环保负责人 专业技术专家 高尚俭 菏泽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研究员、教授 谷惠民 菏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陈建民 菏泽市环境监控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吴永幸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师 检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曲涵 青岛衡立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环保设计单位 杜向前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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