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08-18 |
负责少数民族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
负责组织宗教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和法治的自我教育,促进各宗教关系和谐;
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11)依法对宗教场所的设立和重大宗教活动进行管理;
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防范利用宗教或以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2)负责做好民族宗教和少数民族方面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及影响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13)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设1个内设机构:民族宗教科.
三、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017年纳入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管理共计1个:民族宗教局.
四、人员构成 2017年末,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职人员编制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5人,事业编制数0人;
年末实有5人,其中行政实有5人,事业实有0人.离退休9,其中离休人,退休9人.
2017 年度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500.5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143.27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2
三、事业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四、经营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六、其他收入
7
七、文体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53.36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7.7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
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
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
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
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
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
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
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7.63
20 二
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
一、其他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2 500.53 本年支出合计
51 222.0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3 结余分配
5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4 121.89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53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5 100 转入事业基金
54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5 400.37
27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6 28
57 总计
29 622.42 总计
58 622.4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阿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类款项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