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6-08-19 |
7、图中门窗表标注门窗玻璃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不符合JGJ113-2009第7.1.1条的规定,有框中空玻璃的最大许用面积应按该规程中表7.1.1-2来确定.(门卫)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总平面图的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机动车停车指标和非机动车停车指标;
总平面图应交代消防等高场地的布置;
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同时间距不应大于20米).
2、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0.15g),图中设计说明标注为8度.(门卫)
3、图纸设计说明第4.2条和4.3条均为该建筑的外墙做法,但所选保温材料却不一致.应明确选用何种保温板.(门卫) 设计人 钟铁良、郑福元 专业负责人 陆骏 审核人 陆骏 注册师 陆骏 执业印章号 1100971-010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7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申敏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6 2014-8-1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4、屋面防水采用了两道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为一级防水做法,而图中标注的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互相矛盾.(门卫)
5、外窗的气密性应不低于GB/T7106-2008的6级标准,图中仍按废止的标准选取4级,应执行新标准.(门卫)
6、建筑所用砂浆应按江苏省和扬州市相关规定,采用预拌砂浆.(门卫) 设计人 钟铁良、郑福元 专业负责人 陆骏 审核人 陆骏 注册师 陆骏 执业印章号 1100971-010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7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申敏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6 2014-8-1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考虑到桩下尚有较软弱土层,并按JGJ94-2008第5.5.6条验算沉降.并复核高层与纯地库的沉降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甲基桩基应先试桩.取得试桩报告后,再设计桩基.不符合JGJ94-2008第5.3.1条.
3、门卫独基配筋小于0.15%,不符合GB50007-2011中8.2.1-3条.
(三)设计深度:
1、计算书存在问题: a、抗浮桩裂缝宽度验算. b、II区超筋信息显示多层连梁超筋,请调整模型. c、楼梯梯板1#-CT1计算未见.
2、9轴、14轴阴角区域各层板配筋应适当加强.
3、基础承台配筋计算有两种模式――独立承台、筏板有限元,部分承台配筋相差较大,请比较9轴交B轴处CT4配筋(可能筏板有限元计算时考虑了水浮力影响).另主楼筏板外围一跨的筏板配筋不足.承台混凝土C35,地下室柱墙C45,补充局压计算.
4、主楼柱、墙混凝土等级说明1~4层C45,与计算书1~5层C45不吻合.
5、混凝土规范3.5.3条耐久性强调的是最大水胶比不是水灰比.
6、本工程人防部分应进行人防专项审查. 设计人 王超君、刘冬梅、刘灵娣 专业负责人 刘贵 审核人 刘贵 注册师 刘贵 执业印章号 1100971-S004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8-1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依据GB50223-2008第7.3.5条第3款.本工程应属重点设防类.
2、框架柱非加密区箍筋间距大于10d(如结施-15中2KZ-15), 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9条第4款.
3、部分构件配筋不足,不符合GB50011-2010中5.4.2条.如标高-2.1层
19、20轴KL15箍筋不足,主楼标高48.5层
11、
12、13轴框架梁在G~H轴间下部筋5C22小于计算值28.核对计算书第1层13轴2KZ-6的X向配筋(计算值52,实配不足).其余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