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08-20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名额 各设区的市按每市不超过以下名额推荐申报: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7名;
东营、威海、日照、德州、滨州6名;
枣庄、莱芜、聊城、菏泽5名. 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省属大企业及中央驻鲁有关单位每单位不超过3名.
二、推荐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山东省境内各类企业职工;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生产一线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
(四)职业技能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近三年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市技术能手称号,在传技带徒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可直接申报.
三、推荐选拔程序及方式 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选拔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逐级筛选,集中评审的办法进行.
(一)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省属企业及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按照分配名额拟定候选人, 推荐人选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非公有制单位可直接向所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和省属行业企业主管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
四、申报材料 各市、各部门(单位)请于2017年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
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并做好保密;
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用A4纸印制并附电子版). 3.《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12份(用A3纸印制并附电子版). 4.《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2份(用A3纸印制并附电子版). 5.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退回). 6.申报人员事迹材料1份(样式见附件4),1000字左右(用A4纸印制,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Word格式报送电子版). 7.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8.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的函. 9.填写表格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下载.
五、有关要求
(一) 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建立和实施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奖励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技术业务素质的实际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开展各类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能展示、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名师带徒等活动,深入开展争当突出贡献技师活动,培养越来越多的高技能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