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6-08-30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保证金 1.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并在汇票上注明 保证金 .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询价文件时交给采购单位. 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用途为:保证金;

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南通市港闸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 账号:89321015201110000172 保证金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 1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 成交通知书 和已经汇至采购单位账上的 履约保证金 凭证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 6月18日上午

09 时30分(以开标室投影仪显示时间为准).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港闸区政务中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询价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提交.

九、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南通市港闸区石桥路29号北城中学至诚楼1楼大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须带样品详见

第三章《项目需求》.

3、未提供样品者、样品提供不全者不得参加本次询价会议.样品不能出现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记如:品牌、生产厂家、型号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单位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样品进行封存,样品作为采购单位采购、安装、验收、结算的重要依据.所有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4、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必须于开标结束后及时搬离样品存放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港闸区公管办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 特别提醒:港闸区政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供应商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开标地点.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

电话:0513-85308786;

公管办联系人:袁工 联系

电话:0513-8106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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