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6-09-01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仪器采购
2、项目编号: SHDL2019-012
3、项目内容:池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仪器采购,本项目共1个包,其中,6个简易固定站(青阳县3个,东至县2个,石台县1个)仪器设备预算480万元;
1个一体式集装箱站(贵池区1个)预算80万元.
4、项目预算:560万元,投标价格包括: (1)环保设备及软件系统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指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配件费;
(3)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耗材、设计费等);
(4)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相关费用.
5、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有""为重要条款,不满足扣分.
6、如无特别说明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则采购产品为国内产品.
7、若投标人不是主要设备的制造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二、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五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水温、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 6套 合同签署后30天内 不允许进口产品(青阳县3套、东至县2套、石台县1套)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6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青阳县3套、东至县2套、石台县1套)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6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青阳县3套、东至县2套、石台县1套)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6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青阳县3套、东至县2套、石台县1套)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6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青阳县3套、东至县2套、石台县1套) 系统集成(配水单元、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数据采集传输单元、质控单元、辅助单元、空调等) 6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青阳县3套、东至县2套、石台县1套)
2 集装箱站(含站房基础、9参数水质自动分析仪、系统集成、视频监控、防雷、安防、文化建设) 1套 不允许进口产品(贵池区1套) 注:本项目中标人需将完成安装工作.
三、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一)通用技术要求
1、操作语言 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和控制单元所有显示须为中文,符合《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GB2312-1980).
2、供电要求 设备的运行电压为:(220±22)V,交流频率为(50±0.5)Hz,所有设备的电源插头为中国制式A9120-9085-1.
3、使用环境要求 所有设备在温度5~45℃、相对湿度小于90%环境下能够正常运行.
4、试剂供应 (1)需提供仪器试剂配制方法,并提供试剂成分及纯度;
(2)仪器所需试剂贮存于专用试剂瓶中,试剂保质期不低于一周;
(3)仪器使用的实验用水、试剂、标准溶液均须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中国环境出版社,2017)中质量保证要求.
5、通讯协议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传输协议要求,将所有监测数据传输至指定的(中国监测总站及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平台,包括仪器的实时状态、关键参数和监测数据等.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仪器的底层通信协议.
(二)自动分析仪器技术要求 固定式和集装箱式水站的自动分析仪器均需满足如下要求: 仪器适用性检测: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均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具有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 投标人能够出具地表水水质五参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自动分析仪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