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6-09-05 |
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与上年相比,东、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开展以清理面源污染为重点的 雨季行动 专项执法和深圳市重点饮用水源区的水源保护稽查专项行动,减少汛期水库水质污染;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拆除光明新区违章猪棚3.1万平方米,清理生猪约2.5万头;
推动石岩水库环库截污、铁岗水库入库小流域河口治理工程等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完成铁岗、石岩、西丽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征地补偿及隔离围网工作;
西丽、铁岗、赤坳等水库生态修复工程顺利推进.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横岭二期、横岗二期、布吉、鹅公岭、埔地吓、福永、燕川、上洋二期、光明、沙田、龙田二期等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完成罗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
观澜二期和龙华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 推动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福田河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深圳河湾截污二期工程建设;
完成新洲河上游段(箱涵)清淤及飘带整治工程以及环境提升工程;
完成观澜河流域大浪河生态段、白花河段库坑段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龙岗河干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完成坪山河干流及支流河道疏浚(坪山河清淤工程),推动坪山河流域湿地生态园等湿地的建设;
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君子布河等支流)流域内继续对电镀、线路板等重污染行业实行行业禁批;
对坪山河流域实施了流域限批,淘汰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重污染企业90余家.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良好水平,但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有超标现象. 深圳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7分贝,与上年持平;
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9.0分贝,比上年下降0.2分贝.
(二)措施与行动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审核夜间建筑施工申请,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和夜间施工提前告知制度,推动落实工程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影响;
对建筑施工噪声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大夜间现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全年组织夜间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行为346宗,约谈391批次共706人次.大运会期间,制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加强现场巡查和应急处置,重点排查大运场馆周边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和 三产 等噪声源,及时消除噪声隐患,确保大运会期间声环境质量.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主动参与防降噪工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周边居民的合法环境权益. 加强道路噪声控制.开展了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专题研究,投资9.7亿元完成北环路降噪改造.
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处置状况 2011年深圳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32.59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81%,其中收集处置利用工业危险废物36.93万吨,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
医疗废物产生7934.48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为100%.
(二)措施与行动 推进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制定《深圳市家电以旧换新操作细则补充通知》,共回收各类废旧家电67余万台,送往省定点拆解单位进行拆解处理,并对拆解企业进行多次现场核查.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管理.落实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的工作部署, 扎实推进深圳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10家试点企业均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环保厅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