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6-09-06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并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两年指2016年度、2017年度,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两年,提供自成立之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如没有变动可不需提供).
5、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2017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据;
6、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2018年至今区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单和缴费人员花名册);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原件必须在告知函注明的有效期内;
8、供应商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
9、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2)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的证件原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证件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并交给工作人员,以备审查,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4)以上证书原件均可由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载明该原件所有详细信息)代替.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分包 不允许
14 样品要求 无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即有失信记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电子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发出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