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6-09-06 |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报价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9.9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9.1 质保期: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9.9.2 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公证费:(如若有)执行山东省现行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 供应商报价时须考虑以上两项费用,但不能单独列支. 9.9.3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和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幅度6%;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幅度6%.
3、属于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证书原件由评审委员会查验并认定,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从业人员声明函》,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后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否则磋商报价得分计算时不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相关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标包划分及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供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供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若为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