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6-09-10 |
帐号:7212910182600212019 (以到帐时间为准,汇款时必须标明项目编号). 谈判报价货币:人民币 发售谈判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踏勘: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套正本,4套副本 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统一采用胶状进行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2日14: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工程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无 进度款:无 结算款: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中山区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保修金: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本项目采购预算:80万元(同时本项目设有拦标价,于开标前三天公布,供应商最终响应报价超出拦标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工程造价调整条件: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中山区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
1、工程造价增加在合同价3%(含3%)之内的,不予调整;
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合同价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实际发生调整.
2、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文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3、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号文要求到相关部门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中山区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中山区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本文本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1.供应商需考虑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维护、垃圾清运费、运费、卸装费、验收、移交、保修以及机构、人员与设备迁移、工程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和参与谈判等所有费用;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夜间限制施工、成品保护等所需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和所需办理相关备案及所有手续等一切费用和工期,和受此影响所造成的一切增加费用;
3.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市政坡道等相关手续及竣工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最终报价说明: 本项目最终报价将采用电脑录入报价的形式(操作流程见附件).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报价委托书,如不携带将无法进行最终报价. 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