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6-09-23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确认的供应商应是"中国海关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相关产品的制造商、中标供应商或分销代理商,身份在交易系统中均可查询.
二、参加确认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有供应商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书(附件1).
三、我单位在协议供货网上签订人民币合同,对于协议供货网中按照外币成交的设备,参加确认的供应商需折合成人民币报价(含增值税、关税以及将货物运达规定地点并直至安装调试合格后的各种费用).
四、本次确认的设备名称、数量、技术需求和供货配置将通过电子邮件分别发送给各供应商.
五、供应商根据需求填写报价函(附件2),并做好技术响应表(附件3)和配置清单(附件4),连同产品样本一式六份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
六、最终供货配置以在确认现场与采购方谈判的结果为准,供应商根据现场确认的供货配置作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采购方将以技术参数和配置满足需求、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价格不超过预算为原则,推荐报价最低者为拟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交付合同全部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作为履约保证金(电汇或支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价款.乙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出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合同全部价款百分之十的产品质量保证保函(期限为一年),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八、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2018年12月19 日 下午13:30 大连海关三楼三号会议室 采购人:大连海关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60号116001 联系人:胡海松0411-
87953190、李明0411-87953188 传真:0411-8258332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大连海关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公司名称)系中国海关专用仪器设备政府采购中标产品:产品名称)的生产厂家(或中标供应商、或分销代理商),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大连海关 协议供货采购确认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公章 附件2: 报价函致:大连海关 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设备协议供货报价,经我方认真阅读技术文件,对该项目品目号为 的设备进行报价.为此:
1、 (设备名称\型号) 货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我公司愿意对上述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文件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如采购方确定我方为中选成交单位,我方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日起90个日历日.
5、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供应商联系
电话: 电子
邮箱: 附件3 技术响应表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货物的技术要求 提供协议供货产品的技术指标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