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6-09-25 |
(六)不配合交易所日常监督管理的;
(七)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指定交割仓库对申请注册仓单的注册品牌货物来源进行核对时,注册品牌生产企业应当积极配合. 由交易所直接认可的交割注册品牌发生以下情形的,交易所可暂停或取消其交割注册品牌资格:
(一)企业分立、合并、更名、变更组织形式的;
(二)商品注册商标发生转让的;
(三)生产企业发生重大亏损,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的;
(四)生产企业解散、破产的;
(五)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注册品牌、相关生产企业以及品牌升贴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四章? 附则 本办法所称 以上 、 工作日内 ,包括本数.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大连商品交易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