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6-09-28
喀什地区财政局 喀什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喀地财建〔2016〕133号 关于预拨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 喀什市、叶城县、莎车县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 根据《喀什地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16〕128号)以及《喀什地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喀署办发〔2016〕144号)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新财建〔2016〕354号)的规定,现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中央专项奖补资金预拨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119901,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其他支出. 请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分配使用专项奖补资金,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相关工作. 附件:

1、2016年喀什地区钢铁煤炭去产能专项奖补预拨资金分配明细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 喀什地区财政局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喀什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抄送:地委书记曾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帕尔哈提肉孜、地委委员范宝军、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陈志江、行署副专员牛俊民、行署副专员代青、行署副秘书长孟建华,地区人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工会、公安局、国网电力疆南供电公司、审计局. 喀什地区财政局行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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