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6-09-30 |
开展硝化、氯化具有爆炸危险性生产装置、易燃易爆物品、油气管道安全整治. 市安监局、环保局、经信委、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 11.结合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安办〔2018〕33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及专项整治.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有关成员单位 12.全面推进 平安交通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加强 两客一危一货 、船舶游轮、轨道交通安全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委、旅游局、安监局,苏州轨道交通集团 13.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 群租房 、 三合一 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市公安局、安监局、经信委、住建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 14.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安全整治,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执法,落实 商渔船安全会商机制 . 市交通运输局、农委、经信委、水利局、气象局,太湖渔管办 15.持续开展冶金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市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农委、公安局、消防支队 16.开展油气管道、民爆、船舶修造、城镇燃气、教育、旅游、电力、商贸、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养老护理与救助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市发改、经信委、教育局、住建局、商务局、农委、质监局、安监局、旅游局、民政局,有关成员单位 17.加强市属境外中资企业和出境游组团旅行社的安全管理. 市旅游局,有关成员单位
三、推进依法治安 18.继续开展好 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 活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市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有关成员单位 19.改进安全检查方式,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办法,重点推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委托执法和派驻执法. 市安监局,有关成员单位 20.加强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队伍执法正规化、专业化,提高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市安监局 21.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和应急救援用车,使用统一的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制式服装,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市安监局 2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 红名单 、 黑名单 管理. 市安监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工商局,有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源头管控 23.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创建等安全生产评价要素纳入综合评价体系. 市经信委 24.强化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市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气象局,有关成员单位 25.健全完善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 五位一体 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体系. 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 26.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管理. 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 27.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点行业企业确保达标运行,成功创建企业提档升级,全市全力打造全国冶金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样板区. 市安监局,有关成员单位 28.落实省制订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基本规范》《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规范. 市安监局,有关成员单位 29.逐步推进省际班线客车、旅游客车等车辆和船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鼓励企业对市场存量车船进行安全有效的补充后装,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推动从业人员安全行为识别等安防技防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有关成员单位 30.推进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 九小 场所防火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市消防支队,有关成员单位 31.对具备条件的餐饮集中区实施 瓶改管 改造. 市住建局,苏州城投公司,有关成员单位 32.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病救治康复机构建设. 市卫计委、安监局,有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