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6-10-06

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市级科技计划.申报项目要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1年,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农业新品种选育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除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外,按照淮科〔2018〕121号要求申报选题并通过审核入库的项目,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 2. 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淮安市域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特别注明的定向组织、招标组织类项目除外).本通知所称 单位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法人单位.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设施装备等基础;

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其2018年度企业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应不低于1.5%;

申报单位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按指南二级类别口径,如市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工业和信息化类等,下同)同一单位(高校以院系为单位,科研院所和医院以科室为单位,特别注明的除外)只能选报一项.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统计、审计等过程中有过严重失信记录,或近2年内有过较重失信记录,或近1年内有过一般失信记录的;

有应结未结(超过项目合同期6个月未完成结题的,下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

被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 的(以上失信行为均指有不良信用且未修复的). 3. 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条件.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确保在项目实施期内依然在职,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同一负责人至多可领衔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且同一类计划只能申报1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实施、中期检查、验收、统计、审计等过程中有过严重失信记录,或近2年内有过较重失信记录,或近1年内有过一般失信记录的;

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目前已承担自然科学研究类、重点研发类、成果转化类、软科学研究类、产学研及国际科技合作类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被列入严重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 的(以上失信行为均指有不良信用且未修复的). 各类计划申报的特定条件和要求,请参见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计划指南(附件1-5).

四、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特别注明另行组织的定向组织项目由市科技局另行组织;

招标项目依据《淮安市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另行组织. 网上在线申报:须登录 淮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平台 (网址http://www.hakjgl.cn.在淮安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http://kjj.huaian.gov.cn/中有链接),在线填写《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以及《项目申报书》,附件和佐证材料(共性必备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6,个性佐证材料要求参见本通知附件的相关计划指南)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网站说明). 纸质书面申报:按照 封面、目录、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佐证材料 顺序,A4纸打印平装装订(其中,《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须在线生成打印,确保与网上在线申报内容一致),创新服务能力建设类、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一式七份,其他类别项目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县区单位报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其行政主管部门,省以上驻淮单位及无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直接报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2. 属地化审核推荐上报.县区项目由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推荐(淮安高新区、淮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可由各自科技局代行主管部门职责).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县区推荐项目以及市属单位推荐3项及以上项目的,应另行提供 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7)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重点审核内容:(1)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项目申报材料正本由网上申报提交后在线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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