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6-10-08 |
三、培育新型主体
(一)建设产业扶贫基地.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园区,鼓励市、县对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给予奖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聚.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建设一批特色种植养殖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指导贫困县创办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扶贫产业园.支持贫困县建设创业创新基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特色产业发展.贫困县申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要把扶贫带贫机制作为重要条件.(责任部门: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市、县各有关部门)
(二)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借鉴推广 金鸡扶贫
379 带贫模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项目建设运营中的参与比例达到30%以上,在企业提供的由专业合作社承接的商业订单中参与比例达到70%以上,项目租金分配比例的90%以上用于贫困村和贫困户),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群众可持续增收.到2020年,全省认定省级扶贫龙头企业600家.财政资金入股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优先入股扶贫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申请产业发展贷款,根据带动贫困户规模,享受差别化贴息政策.扶贫再贷款优先向扶贫龙头企业投放.扶贫龙头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部门:省扶贫办、省农工办,市、县各有关部门)
(三)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